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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先生-了解御苑小区土地使用权具体原因

信件主题: 某先生-了解御苑小区土地使用权具体原因
来信人: 某先生 来信日期: 2019年11月12日 来信编号: DH201911130372
信件内容: 2019年8月,某先生想将居住的御苑小区房屋售卖,但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该小区的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被封(江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小区所有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及房屋售卖过户手续,但并未告知原因,现某先生希望相关单位核实该小区土地使用权被封具体原因并予以告知。
信件回复: 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你反映的开发商将御苑小区土地使用权查封的问题,现小区业主不能办理房屋出售过户手续是因土地查封原因,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92条查封期间,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及时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查封登记 。该小区土地查封具体原因不属于登记部门职责,建议由查封机关负责解释。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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